注意!您还在用香港公司做交易及贷款吗?
近来,常有客户询问到使用香港公司走帐,又用同一家香港公司跟银行贷款及购买理财商品,这样会不会有问题?
这种操作情况不但风险高,做审计时,香港会计师(核数师)也会收取较高额的费用,增加香港公司维护成本。
另外,做审计时,客户还需提供授信合同、还款计划、还款水单等相关资料;如无法配合,则会直接影响审计报告的正确性,报税时也会在税务局留下问题。
未来如果香港公司决定不再使用,则香港公司清算难度非常高,甚至还有可能没办法结束,同时也存在着被税务局追查、要求解释及追讨罚款的风险。
所以,如有相似情况,建议境外贸易架构应修改为:
由A公司做为载体与银行授信,香港公司做贸易,如此操作,可提高香港审计报告的可靠性,同时降低香港公司维护的审计费用,香港公司清算时也不会有太多问题。另A公司可选择设立在免税离岸地区,如:塞舌尔、马绍尔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