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为何那么吃香??!
历年统计资料显示,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中,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总能排进前三,这些小岛往往被称为“离岸司法管辖区”。
国内很多企业大佬,包括潘石屹、陈天桥、马云、李彦宏、周鸿祎等,甚至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石油等大型国企的很多下属公司,纷纷选择注册离岸公司。
所谓离岸公司,即在“离岸司法管辖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除了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全球最著名的离岸注册地还包括塞舌尔、马绍尔群岛、毛里求斯、萨摩亚等。
这些离岸注册地有什么好呢?主要有两大好:一、当地政府对离岸公司没有任何税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费;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花旗银行以及南洋商业银行等几乎所有国际大银行,以及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等内资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并为其开办离岸账户。
当然,中国公司热衷于注册离岸公司除了寻求高度保密性、减免税务负担以及无外汇限制,更主要是为了实现海外上市,规避国内对企业海外上市的诸多限制。
那些离岸金融中心(即那些大量吸引离岸公司的小岛),在立法上是非常高效率的,可以随时满足外来公司的需求,限制很少。最关键是,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授权股本)不需要实际到位,很多人可以直接做成一个亿或者若干千万,而且是带面值的。反正又不验资,离岸注册的公司通常没有强制的账务和审计。
于是,离岸公司的注册股东们会产生一个错觉:自己的注册资本可以无限放大,而且认购的承诺也可以不兑现。
离岸金融中心确实能提供在岸属地无法比拟的灵活度和兼容性,在功能方面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能,但这并不意味着进行离岸金融投资的时候,可以任意妄为。恰恰相反,由于这种宽松,更需要投资者自身加强自律。
还是以注册资本来举例,股东们可能没有意识到注册资本是一个公司责任的上限,股东们不应该在认购的时候承诺太多股本,因为这个承诺可能会把股东本人推向债务的深渊而浑然不觉。
一旦这个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那些在认购股份的股东,白纸黑字承诺要缴纳上千万美金的,此时就要真金白银出资。尤其是在公司清算的时候,债权人会指定一个管理人,管理人会首先查看股东的的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如果没有到位,股东的个人资产将被质押用来偿还公司资产。
随着世界各国的监管日趋严格,而且经常是多个国家联手监管,离岸公司的日子已经不如原来那么好过。开设离岸公司,需要越来越专业的操作。
(文章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