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概述
离岸公司:是指在公司注册地以外经营,不在注册地经营的公司。世界上离岸金融中心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马绍尔群岛、百慕大群岛等(多数为岛国)纷纷以法律手段制订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管辖区或称为离岸司法管辖区。而所谓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管辖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国际商业公司。
“离岸”的含义是指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管辖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例如在巴哈马群岛注册一家贸易公司,但其贸易业务的往来可以是在欧洲与美洲之间进行的。
著名的离岸管辖区有许多是前英属殖民地,如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因此这些地区在很大基础上保留了英国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管辖区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再征收任何税款。除了有税务优惠之外,几乎所有的离岸管辖区均明文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如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另一优点是几乎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如美国的大通银行、香港的汇丰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等。离岸公司可以在银行开设账号,在财务运作上极其方便。
一般这类“离岸”地区和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都有良好的贸易关系。因此,海外离岸公司是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和拥有高额资产的个人经常使用的金融工具。希望在国外上市的公司有许多是通过成立海外离岸公司实现其目的的。
离岸法域设立离岸公司主要目的有以下几个:
1,进行海外红筹方式私募进而在美国、香港或新加坡以及英国等地上市如:网易、搜狐、盛大、百度、当当网、阿里巴巴等等;
2,曲线规避外资限制性行业限制进行境内经营,特别是外资以新浪模式(即合同安排/协议控制模式(VIE结构方式,即可变利益实体方式)进入互联网增值电信行业(TMT)均为通过离岸公司架构设计进行;
3,进行跨境并购如:联想投资、弘毅投资、德丰杰(Draper Fisher Jurvetson, 简称DFJ)新桥、黑石等等;
4,设立控股公司,进行资本运作如:IDG、软银、赛富亚洲等等;
5,跨国经营、合资公司如中国电力、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石油、中海油等等;
6,进行税务筹划:贸易公司通过中转贸易做税务筹划,遗产、资产的相关税务筹划等等;
7,品牌建立:通过注册离岸公司,将国内公司身份变成国际公司身份,并通过注册离岸公司持有境外商标建立品牌,打造知名度;
8,将你产品打入全世界市场,接触全世界之门以离岸公司为跳板,建立国际公司,在其他国家地区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