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关于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你不得不知道的6件事!
(十三)境内个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
(十四)境内机构和个人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退汇;
(十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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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是否需要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如果符合,则无需备案,直接支付即可。
3、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需要带哪些材料?
(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一式两份
(2)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在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并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一式两份)。
备案人完成税务备案手续后,持主管国税机关盖章的《备案表》,按照外汇管理的规定,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付汇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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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备案人须在每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但只需在首次付汇备案时提交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
4、备案表填写是否有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
本次付汇金额一栏应当填写不含税金额。已付金额一栏填写在同一合同项下涉及多笔对外支付时,办理第一笔支付之日起至今已支付的外汇总金额。
5、怎么办理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如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情况下,非居民企业应自行申报。
企业在发生纳税义务时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份,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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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如果根据税法规定需要扣缴税款的,各纳税人应先申报缴纳相关税款,再进行服务贸易对外支付备案,尽量降低税收风险。
6、是否要办理扣缴非居民增值税申报?
非居民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或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企业在发生纳税义务时应当提交《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2份,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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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扣缴企业所得税,发生增值税应税义务时还要记得办理非居民增值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