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三大离岸公司注册地比较
(3) 开曼群岛→公司的组织文件包括公司大纲和公司章程。大纲必须列明公司的名称和注册地址,也可包括公司的经营范围。除非大纲有明确限制,海外公司能行使自然人所能行使的一切权力。如果没有向公司注册处登记公司章程,则使用开曼群岛公司法表格A中规定。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与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公司章程一般不供公众查阅。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代表
(1) 百慕大→海外公司的董事不得少于两人。公司可以任命(a) 两名董事,或者(b) 一名秘书和一名董事,或(c) 一名秘书和一名常驻代表,他们必须是常驻于百慕大的个人。上市公司只需要委派一名常驻代表。不允许法人担任公司董事。海外公司必须任命一名总裁和一名副总裁,或者任命一名董事长和一名副董事长。
(2) 英属维尔京群岛→国际商务公司至少要一名董事。董事可以不是英属维尔京群岛居民。允许法人担任公司董事。没有任命某一高级管理人员的明确要求。国际商务公司必须有一家特许注册代理机构。
(3) 开曼群岛→海外公司至少应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不是开曼群岛居民。允许法人担任公司董事。海外公司必须按章程规定配备相应的高级管理人员。
5.股东和股东登记簿
(1)百慕大→海外公司至少应有一名股东。可以有名义股东(Nominee Shareholders) 。海外公司的所有股份都必须在股东登记簿中登记。登记簿必须保存在公司注册地址备公众查阅(共同基金公司除外) 。
(2) 英属维尔京群岛→国际商务公司至少应有一名股东。可以有名义股东。国际商务公司必须设立股东登记簿。在公司的注册地址应存放一份股东登记簿,但不供公众查阅,除非该股东登记簿已经提交给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注册处。
(3) 开曼公司→海外公司至少应有一名股东,可以有名义股东。海外公司的所有股东的姓名都必须记载在股东登记簿中。股东登记簿不必保存在公司注册地,也无需供公众查阅。
6、董事会议
(1) 百慕大→董事会议不必在百慕大举行。公司章程通常规定,董事可在其认为适当时就交易和管理事宜召开会议。董事会决议通知必须发给所有董事。董事会议需有两位董事参加方能有效。
(2) 英属维尔京群岛→董事会议不必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举行。每位董事必须在董事会议开始前三天收到会议通知。董事会议法定人数由公司大纲或者章程规定。董事们也可以依据多数董事的书面同意而采取行动。
(3) 开曼群岛→董事会议必须每一日历年在开曼群岛举行一次。董事会议可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通知须按公司章程规定发送。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董事会议或其他所属委员会的会议在只有一名董事出席的情况下也可有效召开。
7、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免责与赔偿
(1) 百慕大→根据百慕大公司法,公司章程或者公司与任何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达成的协议或者安排,可以免除或者赔偿公司官员因疏忽、过错、违约或违反信托责任而产生的责任或者损失。但不包括欺诈和不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