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应对CRS的第一步——清楚税收居民身份的判定
总的来说,其它团体包括俱乐部、社团、管理公司、贸易协会、市镇理事会和其它非法人组织。
根据上述定义,公司和其它团体的税收居民身份根据其主要管理机构所在地确定。
“主要管理机构”指作出经营战略决策(如公司政策或发展战略等)的机构。主要管理机构所在地主要基于客观事实进行认定。通常来说,制定战略决策的董事会召开地点是关键的考虑因素。
三、不视为税收居民的实体
以下实体视为税收上的透明体:
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归属于独资企业经营者个人,因此由其就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承担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
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收入由每个合伙人就其分得的收入份额承担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
如果我拥有澳大利亚绿卡,那我以后在中澳两边开户分别用不同的身份证件,不就可以规避CRS了?
如果我在中国香港银行开户用的是澳大利亚绿卡,我的存款信息会被报给中国内地还是澳大利亚?
以上问题的基础让我们先来看看澳大利亚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吧!
一、 个人
一般情况下,判定个人是否为澳大利亚税收居民依据普通法和成文法并结合该人具体情况确定。例如,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澳大利亚居住时间超过一半的个人很可能构成澳大利亚税收居民。
1、普通法认定
澳大利亚税收居民是指在澳大利亚“居住”的个人。一般而言,居住概念需要考虑个人在相应纳税年度的整体情况,包括:
a、停留在澳大利亚境内的意图或目的;
b、家庭、经营活动和就业与澳大利亚的关联程度;
c、个人资产所在地和维护情况;
d、社会和生活安排。
2、成文法认定
如个人不满足普通法对于居住的认定,但符合澳大利亚税法陈述的以下三条成文法认定中的任一条,仍应被认定为澳大利亚税收居民 :
a、其住所/永久性居住地位于澳大利亚的个人(永久性居住地不在澳大利亚境内的除外);
b、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澳大利亚境内实际停留时间超过一半的个人(习惯性住所不在澳大利亚境内的除外);
c、缴纳联邦政府公务员养老金的个人(包括其配偶及16 岁以下的孩子)。
此外,还有一种个人为澳大利亚临时税收居民的情形(temporary Australian resident)。这种情况通常为个人持有澳大利亚临时居民签证,可以进入澳大利亚境内并在限定的时间内停留(例如一名跨国公司雇员经过人员调动被派遣到澳大利亚分公司工作三年)。该临时居民签证持有者在此期间负有特定的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和养老金的纳税义务。
二、 实体
不同类别的实体适用不同的税收居民规则。
澳大利亚税务局发布了针对公司、有限合伙和信托的居民认定要求 。
1、公司
根据澳大利亚税法定义,符合下列任一情况的公司应被认定为澳大利亚税收居民:
a、在澳大利亚境内注册成立;
b、注册地虽不在澳大利亚,但其在澳大利亚经营且主要管理机构在澳大利亚或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