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欧盟商标常见问题
这些异议理由也作为欧盟商标获准注册后申请无效的理由。
9、欧盟商标的注册程序是什么?
答:欧盟商标注册程序采用的是审查程序,主要由以下3部分组成:
首先是申请的审查,包括是否有一致的申请日期,形式审查及是否有绝对驳回问题。这时,建立查询报告。第二是公告;第三是获准注册(包含异议审定程序阶段。)
程序的第一步开始于受理申请,申请要么被OHIM直接受理,要么通过各个国家工业产权局,并且包括:
- 审查申请日期是否一致,申请指定商标或服务的类别的审查;
- 发送此商品或服务单到欧盟翻译中心(卢森堡);
- 建立欧盟商标查询报告,发送此申请到成员国工业产权局,在各成员国注册中查询,发送所有的报告给申请人或其代理人 ;
- 是否有绝对驳回的理由的审查;
- OHIM不会对驳回的相对理由进行审查。此审查只会因第三方提起异议或欧共体商标获准注册后的撤销申请而进行;
程序的第二步是欧盟商标注册申请的公告,这表明OHIM已同意该商标注册。
第三步程序中有在先权利的第三方提起异议。异议须在欧盟商标申请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如果异议裁定申请人胜诉,或异议期间无异议提交,那么此欧盟商标申请将被获准。
复审构成一个特别的程序阶段。复审可以在上述审查过程中提出以反对审查意见、异议及商标管理和法律部门的裁定。对于一方,对非终局的裁定可以提出复审,除非终局裁定允许另外提出复审。复审委员会负责复审申请的裁定。
10、什么是欧盟商标申请日?
答:欧盟商标申请日是指OHIM收到此申请的确切之日(或国家工业产权局包括比荷卢经济联盟商标注册局收件之日),申请须提供以下书件:
- 申请欧盟商标注册要求书
- 申请人情况
- 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
- 商标图案;
- 在OHIM或国家工业产权局收件之日起1月内支付基础申请费。
11、如果其中一个申请日要求没有达到,将会有什么后果?
答:该申请日期要么晚于工业产权局实际收件日期,要么全部不予接受。OHIM会在两个月内发出要求补充所需文件的通知。如果服从此通知,申请日期将为满足所有补充要求之日。反之,此文件将不被视为欧盟申请。
12、什么是欧盟商标注册日期?
答:欧盟注册日期是指欧盟商标注册公告之前工业产权局在注册部登记欧盟商标之日。注册日只有在注册费用结清之后予以登记。在商标注册证上,注册日期位于第一页左下脚“注册于”的后面。注册日期是欧盟商标5年使用期的开始。欧盟商标授予的权利只有在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可以对抗第3方。
13、我是否可以要求撤销自己的欧共体商标申请,之后又改变主意?
答:不行。一旦工业产权局收到了撤销请求,该撤销申请不可改变。
14、工业产权局是否进行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查询?
答:工业产权局不应个别要求进行查询。由营利性企业提供此项服务。对于每一个欧盟商标申请,工业产权局在注册程序中会出一份欧盟查询报告。这份报告会列出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相同或近似的欧盟商标及欧盟商标注册申请。此报告连同10个成员国工业产权局的查询报告(法、德、意未加入此体系)一并发送给欧盟商标注册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