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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后被异议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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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后被异议该如何应对?

人)提出的。在新《商标法》实施后,异议不成后该商标已经获得注册权,异议人不能再提异议复审,而只能对该商标向商评委提出争议。因此,新法实施后,异议复审的数量应该有一个比较大的减少。商标申请人在异议成立的情况下,需要谨慎应对,考虑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启动异议复审程序。


3、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接受复审结果或启动司法程序

异议复审程序是在行政程序内解决商标权利的最后一道程序。异议复审是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在新《商标法》施行条件下,商评委对于异议复审的裁定结果与驳回复审的结果类似。对商标申请人来讲,基本可以分为三种:成功(完全推翻商标局的不利异议决定,商标获准注册)、部分成功(不利异议决定被部分否定,注册项目减少)、失败(完全维持商标局原有的异议成立决定)。从实践中来看,因不服异议复审结果,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例比较有限,且启动司法程序后,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且耗时长久,非一般申请人所能承受。商标权益是申请人私权利的保障,讲究的是投入产出比和承受能力,不计代价、不顾能力的追逐商标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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